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锂离子电池的进出口有不同的标准。除了相关认证,还有不同的安全和运输标准规定。锂离子电池属于第九类危险品,因此锂离子电池必须在第一和第二阶段进行包装,以防止运输过程中的危险。
进入欧盟市场的电池产品必须首先满足欧盟电池指令的要求;电子和电气设备中的电池应符合WEEE指令的回收要求和有害物质限制指令的要求。此外,应符合REACH关于电池注册和危险化学品的规定。就电池性能和安全性而言,没有强制性法规要求,参考欧盟电池性能和安全要求标准非常重要。
锂离子电池是运输过程中的危险品(9级)。根据危险品的规定,锂离子电池不仅指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,还指已经安装在相关设备上的设备。或者包装锂金属电池、锂离子电池的设备。事实上,除了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的建议外,此类危险货物的使用因运输方式而异。
空运、国际民航组织发布的《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技术导则》、国际航空运输协会(IATA)发布的《海上危险品规则》、国际海事组织(imo)发布的《国际海上危险品规则(海运)》、以及《公路运输(也称危险品运输)UNModel法规》。
但对于所有的锂离子电池产品,都要求在运输的第一、第二阶段对锂离子电池进行包装,以防止在正常运输过程中发生外部短路。因此,它必须首先通过联合国的测试。完整的测试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:
检测设备的名称和地址;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;测试报告的唯一性声明;测试报告日期;集装箱制造商;容器类型描述,包括制造方法,甚至图案或图片;最大包装容量;测试电池特性;测试描述和测试结果;签名人及其身份;
为了减少有害电池和电池生产,提高废旧电池的回收、处理和回收速度,增加废旧电池和电池的收集和回收,欧盟指令2006/66/EC于2006年开始实现新电池,并要求成员最迟在9月26日前将新电池指令提交国家立法。2008年。
新指令涵盖所有类型的电池(除了成员国用于安全和军事设备的电池,但不包括用于太空的电池):
(1)电池中的汞含量不得超过0.0005%(纽扣电池除外,其汞含量超过2%);便携式电池和电池组中的镉含量不得超过0.002%(报警系统、医疗设备和无绳电动工具的电池组除外)。(2)市场上消费的电池都要回收利用。2012年9月和2016年9月的回收率应分别至少为25%和45%。
(3)2011年,电池再利用应达到以下目标:铅酸蓄电池和电池组应不低于65%,镍镉电池和电池组应不低于75%,其他电池和电池组应不低于50%。
此外,新的说明对运输的包装规定了:以及包装方法或包装材料是否符合标准规定以外的其他规定
(1)包装标签应包含以下信息:锂离子电池;操作正确;隔离、检查和包装损坏;信息查询电话号码。
2)装运单据:产品所附的单据(如空运单、发票等。)应包括发货人声明或标签:包括锂离子电池;小心处理;如果包装损坏,必须隔离、检查并重新包装。